——行政管理学院教师田成硕联合蓝天律所成功辩护,助力司法公正与人才培养双向赋能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近日,行政管理学院法学专业教师田成硕与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谢百通受泰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一起失火罪案件的上诉人提供法律援助,最终成功促使二审法院改判上诉人适用缓刑,让司法公正与人文关怀落地生根。这一案例不仅彰显了田成硕老师精益求精、理论联系实际的职业素养,更成为行政管理学院深化“校地合作”、推动法学教育实践创新的生动注脚。

“法律援助是法治社会的‘温暖底色’,也是法学教育者践行社会责任的必尽之责。”田成硕老师在谈及接案初衷时,如是说道。此次援助的被告人因意外失火面临刑事处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上诉人家庭经济困难且对法律程序缺乏了解,在陷入无助时通过法律援助渠道寻求帮助。“刑事案件的辩护,差之毫厘便可能谬以千里,容不得半点马虎。”为支撑辩护观点,田成硕老师与谢百通律师多次前往案发地走访调查,补充收集上诉人社区表现证明、家庭困难材料等关键证据。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核心意见,认定上诉人“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撤销一审“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的刑罚,改判上诉人“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
法治的进步,需要每一位法律人用专业与热爱去推动;教育的创新,需要每一位教育者用实践与探索去赋能。未来,行政管理学院将继续以这样的实践为引领,鼓励更多教师走进法律实务一线,让法学教育更接地气、更有温度,为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行政管理学院供稿
供稿人:任紫璐
撰写人:任紫璐
审核人:郝梦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