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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活动】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 ——2025法学训练营第三期“律守芳华,治启新途”

时间:2025-05-10 19:18:52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精神,加强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学生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5月9日下午,山东盈和盈律师事务所黄妍律师在瞻岩书院106开展民法典专题宣讲。活动通过法条解读和案例分析,为行政管理学院法学专业学生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法治课堂开讲啦!沉浸学法进行时



活动伊始,主持人刘子屹简单介绍了黄妍律师的执业背景。作为资深法律从业者,黄律师一登台就以亲切自然的讲解风格吸引了在场同学。她巧妙地用“久违”“有温度”“百科全书”三个关键词,生动诠释了民法典的特色:这部历时66年编纂的法典,既承载着法治建设成果,又贯穿每个人的一生,从婚姻家庭到经济活动,全方位保障着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和人格尊严等基本权利。讲座以深入浅出的方式,让同学们深刻感受到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重要价值。

以案释法零距离,法治精神润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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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阐释民法典特质后,黄律师进入实务讲解环节。她以虚拟人物“小明”的一生为主线,生动展现了民法典如何贯穿每个人的生命历程。从胎儿权益(民法典第16条)到校园借贷(合同编),从就业签约到婚姻家庭,系统解读了人格权独立成编(第四编)、离婚冷静期(第1077条)等亮点条款。通过真实案例与法律条文的有机结合,黄律师将抽象的法规转化为易懂的生活指南,现场互动频频,反响热烈。

“典”亮校园,与法同行助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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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动问答环节,法学专业丁硕同学率先举手提问:“最近网上频现恶意P图侵害他人肖像权的事件,这种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受害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权?”黄律师专业解答道:“依据《民法典》第1019条,擅自篡改他人肖像构成侵权,受害人可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针对维权措施,黄律师给出了具体建议:“一旦遭遇侵权,要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可以通过截图、录屏等方式固定证据;其次要善用平台投诉机制;必要时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或寻求专业法律援助。”

此次活动的举办,不仅为法学学子搭建了一个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的专业平台,更在院内掀起了一股研习民法典的学术热潮。未来,我院将持续创新法治教育模式,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专业活动,让民法典精神融入日常学习,使法治信仰根植学生内心,为培养新时代法治人才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