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下午,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姚潜迅带队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5人莅临泰安,在泰安市人大常委会一楼主任会议室召开《山东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草案)》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本次会议由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冰主持,市直相关职能部门、法检两院、村居代表、人大代表、企业、律师及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参会。我院作为泰安市备案基层立法联系点,法学教研室教师王梦真受邀参会并围绕条例第八章救济措施版块作专题发言,立足法学专业与基层法治实践提出立法修改建议。
座谈会按照议程依次开展,姚潜迅副主任首先就本次立法调研目的、条例起草背景、重点调研方向提出工作要求;随后各参会单位、基层代表结合行业履职、一线工作实际,围绕条例十章内容逐一交流研讨发言;最后由调研组姚潜迅同志总结座谈情况,梳理汇总各单位立法意见建议。

在交流发言环节,王梦真老师结合基层法律服务、妇女维权调研的实务经历,聚焦条例第八章救济措施内容提出明确修改建议:建议在第八章救济措施章节新增一款条文:鼓励、支持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法律援助机构与基层立法联系点,联合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及公益法律服务;司法行政部门、妇联应当予以指导、对接和必要支持。
王梦真老师在发言中阐述建议出台的现实依据:当前基层妇女维权工作普遍面临基层法律服务资源短缺、专职法律人才缺口大、常态化维权力量不足等现实痛点,村居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在处理家暴、婚姻财产、劳动维权类纠纷时,常因缺少专业法律支撑导致纠纷化解效率偏低。而高校法学院具备稳定的师生法学人才储备,依托法学专业课程、社会实践、法律援助社团,可常态化下沉基层开展免费普法、个案咨询、家事调解等公益法律服务。该条款落地无需新增行政编制、不用额外列支财政经费,仅通过搭建高校—法援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三方联动机制,打通法学专业资源下沉基层的制度通道,低成本补齐基层妇女维权短板,助力条例落地后完善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从源头夯实妇女权益救济保障链条。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以基层立法联系点为纽带,持续组织法学师生深入一线调研妇女权益保障难点痛点,立足专业优势常态化参与地方立法征求意见,推动法学理论与民生法治实践深度融合,为山东省妇女权益保障地方立法完善持续贡献高校法治力量。
行政管理学院供稿
撰稿:王梦真
审核:张冰